Link to this article: https://doi.org/10.1080/0025570X.1976.11976573
在数论中,我们有一个神奇的结论:
:设 是第 个质数, 表示 的质数个数,那么序列 和序列 构成了对正整数的一个划分。
事实上,这个结论的正确性与质数没有关系!更普遍的情形是:
:设 是正整数序列的一个子序列(即 ),令 表示 中 的数的个数,那么序列 和 构成了对正整数的一个划分。
为形象化表述,我们视 是一个税收表,每遇到 中的一项,税收 。那么对于原价为 的商品,它的税收为 ,总价为 ,于是所有商品的总价构成序列 。
考虑哪些数不会出现在总价序列中。注意,如果没有税收,那么总价随原价每加一而加一,构成一个连续的正整数序列;但是现在有了税收,于是每碰到一个 ,总价不仅随原价加一,还因为 再次加一,一共加二,这就导致总价跳过了一个数,正是这个数不会出现在总价序列中。假设我们从 到 变化时发生了这种情况,说明存在某个 使得 ,于是这个被跳过的数就是 (注意 )。所有被跳过的数构成序列 ,证毕。
应用 ,我们就可以得到一些结论。
设 是一个实数,令 ,那么得到:。根据 ,有: 和 构成了对正整数的一个划分。化简一下:,。做代换:,得到:
如果进一步对 特殊化处理,欲使 ,只需要 ,也即 是无理数;此时, 显然也是无理数,于是我们有下述定理:
:对于无理数 满足 , 和 构成了对正整数的一个划分。
我们把 应用到另一个函数上:设 ,,则 ,于是:
如果把 应用到 上,得到:
总而言之,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取 为某种正整数的子序列,然后套用 ,就可以得到新的结论。